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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環境保護督查文件要求 開展燃煤鍋爐督導檢查工作 點擊量: 創建時間:2019-04-12 |
按照《青海省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銷號工作辦法》的要求,2019年4月11日,由省、市市場監管局、省特種設備檢驗所、中特院青海技術中心的4名負責同志組成督導核查組,對西寧市燃煤鍋爐整改工作完成情況開展實地核查。 本次核查工作,省特檢所配合省市場監管局等相關責任部門,突出重點,對照燃煤鍋爐拆除清單,現場核實已拆除燃煤鍋爐情況,實地約談特種設備管理人員,了解燃煤鍋爐整改工作進展,對核查時發現的問題提供技術性分析指導。 在對燃煤鍋爐整改情況實地核查中,督導組要求使用單位落實責任義務,限期內完成不符合要求燃煤鍋爐拆除工作,并加強拆除過程中安全防護、污染防治等措施,配合環境治理工作開展。下一步,督導組將對核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理、上報、處理,進一步做好全市范圍內燃煤鍋爐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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