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場監管總局支持復工復產十條》《省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和推動重大項目開復工政策措施的通知》相關要求,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全面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結合我所實際,經所黨委研究決定,采取減收特種設備檢驗收費的措施。 一是減收范圍廣泛,涵蓋省特檢所檢驗責任區內的特種設備各類法定檢驗。二是減收條件清晰,下次檢驗日期在疫情防控期間,并且完成報檢和現場檢驗工作,已出具檢驗報告的特種設備。三是減收標準明確,執行《市場監管總局支持復工復產十條》(國市監綜〔2020〕30號)文件精神,特種設備檢驗收費按原收費標準的50%收取。四是持續時間較長,該措施自2020年2月18日起執行,至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解除疫情防控公告當日結束。期間如有相關政策變化,省特檢所將作相關調整。目前,相關文件已全部發放到省特檢所各責任區特種設備監察機構管理部門,并在省特檢所業務部門等顯眼處張貼,確保受益對象熟悉減收措施。下一步,省特檢所將嚴格按照減收措施開展工作,惠及全體受益對象,切實把檢驗工作做實做細,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為全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青海特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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