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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青海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機構和考試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 點擊量: 創建時間:2005-11-28 |
青質監特〔2005〕164號 ? 關于印發《青海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機構和考試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 ? 各州(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單位: 為了規范我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試管理工作,確保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工作質量,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第70號令)等規定,省局制定了《青海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機構和考試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見附件一),現將《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問題提出以下要求和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青海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依法組織、指導并監督全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項目目錄見附件二)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考核和發證工作,具體審核發證工作由州(地、市)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分級負責。 場(廠)內機動車輛作業、氣瓶充裝作業、罐車充裝作業、特種設備焊接作業(承壓焊、結構焊)、安全閥維修作業、起重機械安裝維修作業、起重機械電氣安裝作業、起重機械電氣維修作業、電梯機械安裝維修作業、電梯電氣維修作業、電梯電氣安裝作業人員和按照全省安全監察分級管理要求由省局實施監察的企業中所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核、發證;其它作業項目由作業人員所在地的各州(地、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統一審核、發證。 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實行培考分離制度。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機構和考試機構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向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經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認定并向社會公布后方可承擔相應的培訓、考試工作;從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的教師須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人員培訓和考試的內容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相關培訓考核大綱等安全技術規范執行。 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和審核發證程序、證書使用及監督管理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青海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編號方法見附件三。 五、省質監局已開始受理第一批培訓和考試機構的資質申請,需要申請相應資質的單位,請于 六、在《管理辦法》實施前,各項培訓考核工作仍按照《青海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分級管理實施意見》(青質監鍋[2004]7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審核和發證工作,必須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不得弄虛作假;從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審核、發證和復審工作的有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八、執行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報省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 ? 附件:一、青海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考試機構管理辦法; 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種類與項目目錄; 三、青海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編號方法。 ?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主題詞:特種設備 作業 考試 辦法 通知 抄送:本局局長、主管副局長,省鍋容管特安全技術協會, 省特檢所,各有關單位,特設處,存檔。 青海省質量技術監局辦公室附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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