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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青海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責任制(試行)》的通知 點擊量: 創建時間:2006-02-18 |
? ? ? ? ? ? 青質監特〔2006〕19號 ? 關于印發《青海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 責任制(試行)》的通知 ? 各州(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進一步落實各級質監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管責任,切實做到對特種設備監管的"六到位"(即生產源頭監管到位、使用登記到位、現場監督檢查到位、檢驗覆蓋監督到位、事故調查處理到位和突發事件應急反應到位),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和"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我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實際,省局制定了《青海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責任制(試行)》(以下簡稱《責任制》),現下發至各地執行。自2006年起,省局將按照《責任制》的規定,對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實行目標管理考核。 各地要按照《責任制》的要求,落實監管責任、分解工作目標、規范考核辦法、完善獎懲機制、嚴肅失職追究,切實做好本地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防止特種設備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執行過程中若有問題,請逕向省局特設處反映。 附件:青海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責任制(試行) ? ? ? ? ? ? ? ? ? ? ? ? 主題詞:特種設備 責任制 通知 抄送:本局局長、各副局長、紀檢組長、巡視員,特設處, 各檢驗單位,青海石油管理局,青海油田,青藏鐵路 公司,存檔。 青海省質量技術監局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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