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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青海省2006年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要點》的通知 點擊量: 創建時間:2006-03-04 |
青質監特〔2006〕22號 關于印發《青海省2006年特種設備安全 監察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州(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特檢所,青海石油管理局,青藏鐵路公司: 二〇〇六年三月三日 主題詞:特種設備責任制通知 抄送:本局局長、主管副局長,特設處,存檔。 青海省質量技術監局辦公室 2006年3月3日印發 青海省2006年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要點 2006年我省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會議和全省質監工作會議精神,在全面推進各項工作的同時,將動態監管體系建設、落實三方安全責任、完善安全監察工作體制和機制及應急反應機制作為今年工作重點,放在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實,為完成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十一五"規劃開好局,起好步。 4、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各地要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辦法,督促指導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切實做到"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即落實管理機構、落實責任人員、落實規章制度,設備有使用證、作業人員有上崗證,必須對設備依法申報檢驗。 7、要重點加強證后監管工作,特別是加大對各類特種設備生產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提高安全質量。省局今年要組織抽查30家以上獲證單位。 四、突出重點,繼續開展特種設備專項整治 9、開展對全省廠(場)內機動車輛全面清查、治理專項整治工作。通過清查摸排、注冊登記、定期檢驗,將其納入規范的管理體系中來。 11、繼續加強對節假日、旅游高峰期以及冬季采暖期間對公眾聚集場所特種設備檢查力度; 12、建立、完善重點設備監管制度。完成重點監管設備排查和建檔工作,落實監管措施,重點設備的使用登記率、定期檢驗率、持證上崗率、隱患整治率要達到100%,切實防止特種設備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14、要在督促企業依法主動報檢的同時,及時安排檢驗計劃,確保定期檢驗率,實現檢驗工作的有效覆蓋。 七、進一步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緊急救援體系建設 15、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和當地政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要求,完善本地區特種設備安全應急預案,并指導企業建立特種設備專項預案。 16、各地質檢部門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協調下,適時組織危險化學品承壓罐車、公交車用氣瓶、大型游樂設施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應急救援綜合演練,督促特種設備相關企業開展針對性的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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